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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PTB管理人员任用及处分规则[正式090523][07]

PTB管理人员任用及处分规则[正式090523][07]

PTB管理人员任用及处分规则[正式081118][05]

一、任用
[1]版主
(1)申请版主必须达到一定条件
(2)申请人需在论坛事务所发帖申请
(3)申请发出后,由版主回帖表示看法
------------规则如下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拥有不同的评分权,以下列出的为可评的最高分和最低分。

版主赞成+1分        | 反对-1分
超级版主赞成+2分  |反对-2分
管理员赞成+3分     |反对-3分

评分人有权向申请者提出问题或者题目令其作答,并根据作答情况给分

1.评定时间为10天
2.申请人所申请板块的版主的分权同等于超级版主
3.申请人在评定时间内获得分数超过10分,则通过成为见习版主
4.当申请人得分为小于或等于-10分或一周内得分不超过5分的,则驳回申请
5.见习版主见习周期为1到3周,满一周后就可以在论坛事务所发表主题申请转正
6.转正是否通过由常任管理员决定,其他管理人员的意见供参考,2位管理员同意则通过成为正式版主
7.如果没有通过,则如果在见习周期内,则顺延一周允许再次发表转正帖子
8.无论任何原因,见习周期过后,自动恢复为普通会员
9.如果常人管理员少于3名,在职版主少于5名,则评定结果按6分或8分为限制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[2]超级版主
(1)超级版主的任命方式有2种
1.投票
+由志愿成为超级版主的版主自荐,并在版主区发表不少于300字的工作报告,通过后则可成为提名超级版主
+由管理员主持发表投票帖子,全区进行投票,最终结果获得票数最多的版主且票数在20票以上的可以被任命为超级版主
+管理员和超级版主的投票统计的时候计做2票
+投票选举时间由管理员决定,两次选举间隔不小于3个月
2.管理员推荐
+管理员可以推荐某版主成为超级版主
+要求管理员发出投票帖,投票内容为“赞同/不赞同”
+投票周期为3周
+投票帖子全区置顶
+最终赞同票数在20以上,则可以成为超级版主
+提前满足要求,提前结束投票
*每个常任管理员4月内只允许推荐一名版主

[3]站长
*依据PTB一级招募书进行

[4]管理员
*由常任管理员直接任命,不用通告,但必须是目前所有常任管理员都赞同才可任命

[5]兼职
(1)兼职为版主或超级版主选择第二个管理区域作为版主
(2)超级版主选择兼职区域上限为5个,兼职区重点管理,其他区兼顾管理
(3)版主选择兼职区域上限为2个,所有兼职区都要管理

二、处分
[1]警告条件
(1)版主
1.7天内发帖数在20以下
2.不认真负责,带头违规,情节较轻者

(2)超级版主
1.7天内发帖数在30以下
2.不认真负责,情节较轻者

[2]降低职务条件
(1)版主降低为见习版主
1.7天内发帖数在10以下
2.不认真负责,带头伟规,情节较重者
*成为见习版主后,按照任用条件重新审核才能恢复正职

(2)超级版主降低为见习版主
1.7天内发帖数在8以下
2.不认真负责,情节较重者
*成为见习版主后,3周内发表复职帖子,根据会员反响管理员来决定是否恢复正职

[3]撤消职务条件
(1)版主
1.7天内发帖数在5以下
2.不认真负责,带头伟规,情节严重者
3.累计2次警告

(2)超级版主
1.7天内发帖数在4以下
2.不认真负责,情节严重者
3.累计2次警告

*撤消职务后,1个月内不允许重新申请,管理员不允许重新推荐

三、撤消处分
[1]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通告的
[2]受到警告的,5周内表现良好

四、弹劾
1.弹劾建立在在符合PTB宪章的基础上
2.版主、超级版主、版面协管、管理员等管理人员均可参与或发起弹劾
3.弹劾对象为现任管理人员
4.弹劾须公开发表于PTB事务所,在符合本节要求的前提下,任何人不得删除
5.弹劾帖须公开(阅读权限设置不得高于80)
6.弹劾贴内容必须包括:对象,弹劾原因,相关证据
7.对于弹劾结果,管理员应当公平公正予以裁决,裁决结果不可逆转
8.弹劾作为表示对相关管理人员工作的不满,弹劾发起人以及所有回帖者都应受到保护,绝对不允许人身攻击
9.被弹劾的管理人员有权对自己进行辩护

=================PTB======================
================编写札记====================
最新的修订版主要对部分内容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解释,
对于处罚条例,则是取消了在线时间的关系

编撰人:you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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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如果某位版主在开学后,没有时间上网,又忘了请假,不会这么惨吧!这个规则未免有一点点他严苛了吧!(这只是表明我的观点)我肯定会做到的,各位管理员放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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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呵……说句不该说的(youd还有各管理别打我= =)

都上学呢,哪有空来呢……


是吧



可以允许有一点放宽……但是如果整月整月的不来那就说不过去了~~~
谁不怀念苏联,谁就没有良心;谁想回到苏联,谁就没有头脑.

Woodu.ME--从零开始的博客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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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帖申请版主有没有字数要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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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#4 sun 的帖子

申请版主去PTB事务所,那里有申请的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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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就是PTB事物所吧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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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错,这里就是“PTB事务所”


所有申请建议意见的集散地……
谁不怀念苏联,谁就没有良心;谁想回到苏联,谁就没有头脑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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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慌了,也许要申版主,应该自己开个帖子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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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BZ必须开贴申请
谁不怀念苏联,谁就没有良心;谁想回到苏联,谁就没有头脑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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觉得这样的制度不错..
不错..
可以直接实用..
That memory is taken out sometimes sharing with others is a very happy th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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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则更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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