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自古就有所谓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”的等级制度,这制度的产生是有他自身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。我比较认同历史必然观这种东西,就是说,历史上有些东西,是必然会发生的。或许你可以把这个看作这一年以来的怨念,也可以看作会考历史是个C的怨念。总之我是要写了。
大中国最近天灾人祸不断,从玉树地震起,到南方干旱,后来中国中间又开始大水,北方酷热,饥渴很久的北方土坡受不了这么些水的刺激终于泄了,也就是常说的泥石流。
前两天在论坛上我们还针对这个事儿进行了不太友好的讨论。就是说温总理去甘肃等的第一线,到底是要做什么。
看过许多纪实性文字,里面地方官员欺报瞒报灾情、不办人事的事情非常多。但是如果领导亲临第一线,看到的许多情况就会有很大不同。当然,有行动就肯定会有质疑。比如很多人都认为总理第一线旁边的群众都是演员,然后许多官媒就统统给这些人扣了个不明真相、受反动势力指使等等的大帽子。在处理某些突发事件的时候,中共中央就曾经提出过这样的观点:对一个事情定调太高,不利于事情的解决。作为看着主席总理天天接待外宾出席讲话十数年的普通群众,突然看到领导亲临第一线出现不理解的反应也十分正常。官媒在这方面上的引导不仅说没有成功,而且可以说是非常、非常失败的。
领导一定要上前线么?亲自体察民情,获得第一线数据固然是重要的,但是其弊还是要大于利的。例如汶川地震期间,温总理前往前线进行讲话,导致的结果就是有几个小时救援队必须要认真听从总理的喊话,丢失了救援的时间。总理在一线,也必须要保证安全和卫生,那么就需要从前线抽调物资、人员接应,总理作为一个未受灾的公民,为什么要占用国家的救灾物资来满足个人需求呢?
我们的总理既然决心前往一线,心中就已经有吃苦的准备了,当地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如此大张旗鼓,也是那个改不了的习惯。
等级制度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27条中有如下的文字:“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,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,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,接受人民的监督,努力为人民服务。”但是在现实生活中,我们的有些公仆们还是在向上看齐。这也是等级观念在作祟。
一个很简单的例子,就是劳教。
还是《宪法》,第三十七条:任何公民,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,并由公安机关执行,不受逮捕。但是我们的劳教制度却存在了许多年,现在仍在施行。这与“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”产生了非常大的矛盾。可能有人会在将来或现在产生这样的疑问,这个事情与我无关,为什么我要如此热心,我的目的就是,让自己的身边少一些自己无法承受的东西。今天你不为A说话,明天你不为B说话,当灾难降临到你的头上的时候,就没有人替你说话了。
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身边,就在周围。暑假学习是一种自愿性的活动,其组织形式我也没有意见。但是我们是要学习,不是听曹燕云一位主任的话,来就来,不来就不来,制定好的日程一句话就改掉,别人如何是别人的问题。
所以,有一些低一级的领导者,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了。
2010.8.15
全国哀悼日



